一、部門主要職能
遵義市農業委員會新蒲新區農業服務中心,單位核定機關編制6人,實際在職人數4人,退休11人。我單位在遵義市農業委員會及新蒲新區管委會雙重領導下,履行新蒲新區農業技術推廣及農業行政管理職能。我單位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
二、部門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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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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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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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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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農業委員會新蒲新區農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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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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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人員構成
編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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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編實有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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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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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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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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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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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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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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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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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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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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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按經濟分類公開〉(公開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
(九)政府采購情況表(公開09表)
(十)資產情況表(公開10表)
(十一)非財政撥款財政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11表)
四、2016年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部門決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1. 2016年度收入決算總額為1187911.00 元,比上年減少1252837.00元,同比降低51.33%,其原因是2016年無項目經費收入。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1187911元,占100%;
(2)上級補助收入 0元,占0%;
(3)事業收入0元,占0%;
(4)經營收入0 元,占0 %;
(5)附屬單位繳款0元,占0%;
(6)其他收入0元,占0%;
2.2016年度支出決算總額為1186074.89元,比上年減少1166405.12元,同比降低49.58%,其原因是2016年無項目收入及支出 。其中:
(1)基本支出1186074.89萬元,占100%;
(2)項目支出0萬元,占0%;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4)經營支出0萬元,占0%;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二)2016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1. 2016 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87911元,比上年減少 1252837.00元,同比降低51.33%,其原因是2016年無項目經費收入。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1187911元;
(2)上級補助收入0元;
(6)其他收入 0元。
2.2016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1186074.89元,占年初預算的99.85%。比上年減少1166405.12元,同比降低49.58%,其原因是2016年無項目收入及支出。其中:
(1)基本支出1186074.89元,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支出。其中:人員經費1,108,928.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等;公用經費77126.20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
(2)項目支出0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1.2016年度收入決算總額為 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長0%。
2.2016年度支出決算總額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長0%。
(四)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71萬元,比上減少13.85萬元,降低64.24%。主要原因是:2016年業務開展減少,只有公用經費預算支出部分。
(五)2016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元,占預算的0%。其中:貨物采購類0 元,占預算的0%;工程采購類0元,占預算的0%;服務采購類0元,占預算的0%。
授予節能環保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授予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六)2016年度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16年資產總額641294.53元,其中:流動資產527,466.22元,固定資產113828.31元,長期投資0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 元。
本單位共有車輛 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 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七)2016年度非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6度非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0元,其中:事業收入0元,經營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決算支出決算總額0 元。
(八)2016年度“三公經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0萬元,比上年減少0.17萬元,降低100%,減少原因是2016年我單位無公車運行費開展。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無出國出境事項發生。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我單位基本不開展工作,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發生。
3.公務接待費0萬元,無任何接待工作開展。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結余分配:反映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發生的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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