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概況
1、部門主要職能
組織農業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農業區域發展政策,指導農業資源優化配置;組織指導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承辦農用地、草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及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資源可持續發展和高效利用實驗示范工作,歸口管理農業遙感技術應用;組織編制農業資源區劃和區域規劃。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單位名稱:遵義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單位類型: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類型
|
1
|
遵義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
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
|
3、部門人員構成
本單位核定事業編制數9人,2017年在編實有人數7人,
退休人員7人。
編制數
|
在編實有人數
|
離退休人員
|
||
合計
|
行政編制
|
事業編制
|
||
9
|
7
|
|
7
|
7
|
二、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1、收入預算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總額115.39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115.39萬元,占100%;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占0%;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2017年收入預算總額115.39萬元,比上年減少16.61萬元,同比減少12.58%,減少原因是本單位2017年退休人員有一名過世。
2、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總額115.39萬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劃分:
(1)“20899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21萬元。
(2)“210050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事業單位醫療”5. 96萬元。
(3)“2130104農林水支出——事業運行”92.82萬元。
(4)“2130112農林水支出——農業行業業務管理”10萬元。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6.4萬元。
對應收入來源劃分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安排支出115.39萬元
①基本支出105.39萬元。
基本支出是保障機構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編制的基本支出計劃。包括按現行政策編制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離退休費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等公用經費。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總額6.59萬元,比上年減少2.41萬元,同比減少26.78%,減少原因是2017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不作部門預算,由財政統一。
②項目支出10萬元。
項目支出是根據有關政策和單位行政工作任務、事業發展目標等編制的特定支出計劃。本年度項目支出安排主要是農業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專項業務費。
(2)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支出 0萬元,本單位無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
(3)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安排支出 0萬元,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故無相應安排支出。
(4)其他收入安排支出 0萬元,本單位無其他收入。
3、其他需要說明公開的信息
(1)非財政撥款情況:主要是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共 0萬元,支出0萬元。本單位經費來源全部為財政撥款,故無非財政撥款資金。
(2)政府采購信息: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共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加(減少)0%。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安排共 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加(減少)0 %;工程類預算安排共 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加(減少)0%;服務類預算安排共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加(減少)0%。2017年無政府采購預算。
(3)預算績效信息:財政預算安排的績效目標項目為: ,項目總額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0萬元,本級安排0萬元,下級配套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本單位無財政預算安排的績效目標項目。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17年年初資產總額47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8.9萬元,固定資產28.1萬元,長期投資0萬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萬元,其他資產0萬元。
4、“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對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對因公出國(境)單位和具體人員審批情況確定。本項經費各部門(單位)年初難以預計,由市財政集中安排,不細化到單位,財政實行總額控制。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按規定從公用經費中提取并開支的公務接待費用共0.7萬元,比上年減少0.14萬元,減少16.7%,公務接待標準繼續實行零增長。減少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控制公務接待費,因此,相應減少了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其他交通費用包括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出租車費用等。車輛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萬元,增加(減少)0%,單位車輛實際數1輛, 2017年事業單位將實行公務用車改革,財政未安排預算經費,財政按 0輛安排預算(每車輛按 0萬元安排)。
(4)公務用車購置經費為0,從2017年起,車輛購置費按公車改革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要求,財政沒有安排預算經費。
三、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公共預算
指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
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并對其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是對社會保險繳款、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社會保險的收支預算。
政府收支分類
政府收支分類包括“收入分類”、“支出功能分類”“支出經濟分類”三部分。其中,“收入分類”分為稅收收入、非稅收入、轉移性收入等6 類。“支出功能分類”是指按政府主要職能活動進行分類,主要設置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大類,下設款、項兩級科目。“支出經濟分類”是指按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主要設置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等大類,類下設款級科目。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預算報告中所指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即往年預算報告中的“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主要是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與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組成,具體又可分為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兩類。
延伸閱讀:預算公開中所提到的“財政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也包括分稅制體制下當年上劃給中央和省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購稅等收入,以及上劃的非稅收入等總和。
非稅收入
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
延伸閱讀:非稅收入一般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罰沒收入等。
稅收返還
指1994 年分稅制改革、2002 年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2009 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后,對原屬于地方的收入劃為中央收入部分,給予地方的補償。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兩稅返還”,所得稅基數返還,以及成品油稅費改革稅收返還。
一般性轉移支付
指上級政府對有財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規定的辦法給予的資金補助。包括均衡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調整工資轉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統籌安排使用。
均衡性轉移支付
指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均衡地區之間的財力差距,不指定資金具體用途,由接受轉移支付的下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專項轉移支付
指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下級政府承擔上級政府委托事務或政府間共同事務等,享受的具有指定用途的上級資金補助,又稱有條件補助或專項撥款,重點用于農林水、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等領域。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指地方政府為履行職能需要,通過預算內資金安排的用于維持政權運轉及支持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延伸閱讀:當前預算支出編制的指導思想是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向重大工程、民生事業等領域傾斜,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九項重點民生類支出
指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與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公平、促進經濟協調發展、與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關的重點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節能環保、農林水、住房保障等9 項支出。
延伸閱讀:九項重點民生類支出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的占比是考察政府強化管理責任、落實民生政策、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依據。
結轉結余資金
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含追加預算)已部分執行但尚未執行完畢,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是指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工作終止,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
基本支出
是保障機構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編制的基本支出計劃。包括按現行政策編制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離退休費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等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
是根據有關政策和單位行政工作任務、事業發展目標等編制的特定支出計劃。
“三公”經費一般公共財政撥款預算數
是指當年年初預算安排的用于“三公經費”支出的財政撥款數,不含執行中追加預算安排。
因公出國(境)費
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
指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等。
公務接待費
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遵義市農業資源區劃辦2017年財政預算及“三公經費”信息表.xls
遵義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2017年2月9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