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負責委機關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承辦委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2.組織更新委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受理行政相對人向委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及時交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辦理;
4.組織編制委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委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計劃和報告。
二、委機關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管理規范和發展計劃方面的信息;
2.委機關機構設置、職責權限和人事方面的信息;
3.與公眾密切相關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與行政處罰有關,公開后可能直接影響案件查處或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四、除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其他應當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五、委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在南通農業信息網和中國南通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開。
各部門(單位)制作或者獲取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由掌握該信息的部門(單位)在南通農業信息網和南通政府門戶網站相關專題欄目下公開,并同時報送政策法規處備案;委政策法規處每季度負責將委機關政府信息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六、委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開。
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由辦公室牽頭組織依法辦理。
八、辦公室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委機關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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